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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1-2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春节将至,为坚守节点纠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持续净化节日风气,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节点纠治“四风”主体责任。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落实主体责任,把正风肃纪各项要求摆在突出位置,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精神(见附件1、附件2),重申纪律规定,开展提醒谈话,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崇廉尚廉守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绷紧廉洁纪律之弦,防止节日期间思想松懈,严守党纪国法红线。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抵制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金、违规吃喝等歪风邪气,以自身正带动单位风清气正。

二、严明纪律要求,弘扬节日传统文化和新风正气

把握春节特点,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风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勤俭文明过节,自觉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摒弃婚丧嫁娶陋习,以优良党风引领校风。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做到“十严禁”;

1.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2.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财物;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食品、有价证券、购物卡、会员卡、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4.严禁奢侈浪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5.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6.严禁违规举办、参加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庆典等活动;

7.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8.严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9.严禁值班值守人员脱岗、空岗、漏岗或酒后上岗;

10.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坚持纠树并举,严格执纪监督

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成风成势。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统筹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借助大数据、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在信息综合、数据共享中深入研判分析、精准发现问题、增强工作实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节日期间“四风”等问题线索,优先核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促进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17-3566198

电子信箱:jjs3566223@163.com


附件:

1.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12起典型案例

2.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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