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两节”及寒假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育监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前谋划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性,杜绝节日腐败。同时,抓住“两节”这一特殊时间节点,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有针对性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气氛。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九个“严禁 ”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向党员干部重申纪律规定,元旦、春节及寒假等重要时间节点要严防“节日病”,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食品、有价证券、购物卡、会员卡、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搞相互走访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农家乐、高档小区、私人住宅等隐蔽场所安排公款吃喝或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发生其他违反纪律规定行为。
同时,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学校防疫工作相关规定,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职尽责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发挥“头雁效应”,坚持把自己摆进去,牢记责任使命,强化责任担当,严守纪律规矩,管好班子,管好队伍,形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党员干部廉洁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四、严格执纪问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在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节日期间“四风”等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知止收手氛围,促进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17-3566198
电子信箱:jjs3566223@163.com
监督举报箱位置:石鼓校区行政楼门口
高新校区图书馆一楼大厅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陕西省监察委员会驻宝鸡文理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