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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置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通知
日期: 2020-11-0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宝文理院党字﹝2020﹞63号

关于设置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省委管理党委书记和校长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9〕15号)和《关于省管企业、省管金融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办字〔2019〕10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2020年9月18日校务会、2020年10月13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一、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校纪委合署办公,撤销原纪检监察处。

二、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下设两个内设室,分别为综合室、纪检监察室,均为正处级建制。每室各设正处级岗位1个(综合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兼任),副处级岗位1个。两室共设科级及以下岗位5个。

三.各室工作职责如下:

1.综合室主要职责

综合室主要负责文秘机要、档案管理、宣教、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案件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有:

⑴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起草工作;

⑵负责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警示教育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⑶负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审理工作;

⑷负责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干部廉政档案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⑸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⑹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有关接待工作;

⑺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档案、保密、考核等工作;

⑻负责印章管理、考勤报送、资产管理、网站管理等内务工作;

⑼负责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工作;

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纪检监察室职责

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具体职责有:

⑴负责政治监督。督促二级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年底对学校政治生态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⑵负责日常监督。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开展持续性督查;负责对学校党政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⑶负责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每年选取若干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⑷协助校党委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扶贫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⑸负责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学校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⑹负责问题线索及案件审查调查工作;

⑺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相关文件、材料的撰写报送;

⑻负责案件卷宗立卷工作及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统计的报送工作;

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宝鸡文理学院                    

2020年11月4日                              

抄送:校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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