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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5-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陕办字[2020]7号 )及《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教育系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有效遏制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我校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学校工程建设、矿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强化监督制约,深化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整治对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处级干部。

三、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两年。2020年,全面推开并取得重要进展。5月底前完成学习动员、自查自纠;9月底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启动实施改革措施;12月底前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2021年,巩固深化整治成果。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在有效遏制腐败、规范用权行为、深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形成长效机制。

四、整治内容

(一)工程建设领域

1.插手干预教育工程建设项目决策问题,主要是:提前指定或内定项目承建方;以提前进场或垫资建设造成既定事实等方式预定项目承建方;未经审批、核准或备案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违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或建设方案等行为。

2.插手干预教育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问题,主要是:对应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采取化整为零、假借 PPP项目、保密项目等方式规避招标;对应公开招标的实行邀请招标;默许纵容围标、串标;量身定制确定投标人资格,操纵评标、中标结果等行为。

3.插手干预教育工程建设实施问题,主要是:违规改变建设规划;违规批准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配套设施等规划设计条件;违规要求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转包、分包工程项目,或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参与利用安全生产监管、环保执法等职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行为。

4.插手干预教育物资采购、资金安排使用管理问题,主要是:对应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事项不招标;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违规进行物资采购、购买服务;利用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职权谋取私利;违规大额度追加项目资金等行为。

5.其他违规插手干预教育工程建设问题。

(二)矿产开发领域: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本人及其家属或以其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矿产开发谋取利益等问题;其他违规插手干预矿产开发问题。

五、工作安排

(一)组织专题学习。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在2020年5月底前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来陕讲话;深刻领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及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运用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工程建设等腐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强化理想信念,增强纪法敬畏。(部分警示教育案例见附件1)

(二)深入开展自查。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在5月底前组织处级干部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个人负责实施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查找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问题,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和书面承诺书。同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对个人自查情况进行说明,并作出公开承诺。

处级以上干部自查自纠报告和书面承诺书纸质版请以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为单位于2020年5月29日前报校纪委(服务楼510室)。

(三)切实纠正问题。自查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及时提醒教育红脸出汗;涉嫌违纪违法的,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或移送。

(四)强化监督查处。坚持把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用权行为作为监督重点,强化纪律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密切关注“拍脑袋”决策、随意确定项目投资规模等问题,科学研判处置;紧盯整治重点,精准发现问题,促使“四个监督”全面覆盖、协同发力。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案件,有效消减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以案明纪、以案示警。

(五)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项目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必须经党委会讨论决定,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深化校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监察监督,紧盯权力运行,发挥监察建议作用,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防范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

六、组织领导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腐败易发多发严峻形势,着眼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净化学校政治生态、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地。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细任务落实。二级单位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确保专项整治落地见效。

(三)强化责任追究。专项整治纳入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四)坚持统筹兼顾。把专项整治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结合起来,与追赶超越、推进学校内涵发展结合起来,与创大更名、建设高水平大学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七、欢迎广大师生监督举报

电话:0917-3566198

网站:http://jw.bjwlxy.cn/

邮箱:jjs3566223@163.com;jjs3566198@163.com

举报箱:石鼓校区行政楼一楼;高新校区图书馆一楼大厅。

办公地址:高新校区服务楼510室。

附件1: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工程建设等部分腐败典型案例。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     陕西省监察委员会驻宝鸡文理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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