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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4-3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现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纪律观念,做到九个“严禁”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厉行节约的自觉性,强化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九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吃喝、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6、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7、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9、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同时,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和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防疫工作相关规定,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职尽责

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责任落实的同时,更要硬化责任追究,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牢记自身责任,履行责任担当,当好班子、队伍的表率,强化压力传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范围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严格执纪问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学校纪委(监察处)在“五一”期间将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现的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节日期间“四风”等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规定落到实处。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17-3566198

信箱:jjs3566223@163.com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     陕西省监察委员会驻宝鸡文理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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