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监察处)将于4月中下旬,对涉及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基建工程等工作的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采取随机调取材料、个别谈话、电话回访或走访供应商及施工单位等方式进行。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并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若存在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问题的,于4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主动报校纪委,校纪委将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处理;若隐瞒不报,一经发现,校纪委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专项检查期间举报电话:0917-3566198
举报电子邮箱:jjs3566223@163.com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