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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04-2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校内各党总支:

为加强“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二、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安排;

四、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

五、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六、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七、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八、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九、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十、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各党总支要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学校纪委将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凡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规依纪严格查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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