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中共陕西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律检查组要求,对我校监察对象做一次详细统计。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请各单位于4月25日上午12:00前将《监察对象基本信息采集表》及《组织机构监察对象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jjs3566223@163.com,同时纸质版报送至新校区服务楼510室,要求加盖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联系人:王瑾,联系电话:3566198。
附件:1.《中共陕西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律检查组关于开展监察对象统计的通知》
2.《监察对象基本信息采集表》
3.《组织机构监察对象统计表》
4.监察对象范围有关法律规定及解释
5.填表说明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