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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2-04-2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十三届省纪委六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根据中共陕西省纪委陕西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组织开展“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驻省教育厅纪监发〔2022〕2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

二、征集时间

2022年4月20日—2022年7月31日。

三、作品主题

作品以“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为主题,要紧扣警示教育内容,深刻剖析本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用身边事来教育身边人,真正地达到警示提醒的效果,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作品要求

1.征集作品分为警示教育长片和短片两类,长片时长30分钟以上,短片时长15分钟以内。

2.作品内容既可以围绕某个案件,也可以围绕某个专题,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根源及教训警示。应客观、真实记录、反映案件情况,画面清晰完整,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视听语言或图文表达技巧,艺术质量较高。

3.格式标准:MP4视频格式,高清,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

4.作品应为2021年1月1日后创作生产,须为原创,拥有完整著作权。

5.校纪委将报送的作品择优选送省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在省纪委监委秦风网、“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陕西广播电视台、西部网、群众新闻网、西影网等平台展播,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荐展播。

五、征集要求

1.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此次征集活动,深入挖掘、梳理本单位警示教育资源,发挥自身优势,突出特色亮点。

2.报送时文件名统一为:作品名称+报送单位,并附完整脚本。

3.报送方式: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将《“以案为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附件)、警示教育片、完整脚本word版刻录光盘报送校纪委办公室(服务楼510),电子版打包压缩文件发送至jjs3566223@163.com。


附件:“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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