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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2-09-0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宝文理院纪发〔2022〕8号

关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把作风建设抓到底”、“要用各种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以过硬作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办字[2022]54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严守纪律规矩 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深入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促使广大师生党员、领导干部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增强政治定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形成廉荣贪耻、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实现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三、时间安排

2022年9月1日—9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突出纪律教育主题,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重点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及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部署等内容开展学习,引导领导班子成员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勇于担当作为。

(二)进行一次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以秦风网发布的《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学习读本》(附件1)《纪律教育公开课》(附件2)系列视频为学习内容,在“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全省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党规党纪知识测试”栏目进行一次在线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廉。各单位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确保学习测试做到全员参与,达到学懂弄通、入脑入心、学以致用的效果。

(三)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采取观看《金融反腐正风纪》等警示教育片的方式,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同类事”教育“同类人”,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四)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召开以“严守纪律规矩、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结合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和警示教育活动的收获,结合岗位职责和履职尽责等个人实际情况,谈认识、谈体会,对照“勤快严实精细廉”新风正气标准,仔细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就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进一步纠作风、改作风、转作风,锻造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和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五)强化作风建设,开展一次自查自纠。结合巡视整改和《宝鸡文理学院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方案》,深入查摆思想作风、纪律学习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适时提醒谈话,组织廉政教育等多种方式,引导其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对本单位的纪律教育作出安排部署,确保实现教育对象全覆盖。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带头参加各项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把握好活动宣传工作的时效性,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各单位要积极报送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鼓励党员、干部积极报送参与学习活动的心得体会。

(三)注重统筹兼顾。要把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各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纪律教育的实际成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高效运转。

(四)加强督查指导。在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开展过程中,校纪委纪检监察室适时对各二级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形式主义、走过场、弄虚作假等问题,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为了便于活动的开展,校纪委通过“清廉文理”微信公众号开通“全省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党规党纪知识测试”链接通道,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务必组织所有参加对象及时关注“清廉文理”微信公众号并在9月28日前完成知识测试答题。

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请于9月28日前将活动总结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校纪委综合室(服务楼510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jjs3566223@163.com。


附件:1.《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学习读本》

     2.《纪律教育公开课》学习参考链接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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