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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第一议题”制度(试行)》的通知
日期: 2023-06-2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宝文理院党字〔2023〕40号

关于印发《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第一议题”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校党委研究制定了《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第一议题”制度(试行)》,并经6月21日党委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第一议题”制度(试行)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27日



抄送:校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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