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作制度(试行)》(宝文理院纪发〔2021〕2号),结合工作实际,对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予以调整。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调整如下:
纪委委员 |
联系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
沙红梅 |
政法学院党委、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党委 |
孙勇民 |
外国语学院党委、音乐学院党委、美术学院党委 |
俱国鹏 |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委、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
赵 艳 |
机关党委、地理与环境学院党委、教育学院党委 |
郭宏科 |
计算机学院党委、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党委、 体育学院党总支 |
张选朝 |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党总支 |
丁煜成 |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党委、 图书馆党总支、离退处党总支 |
纪委委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宝鸡文理学院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作制度(试行)》要求,深入基层,做好相关工作;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支持配合学校纪委委员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推动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