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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部分基层搞“新形象工程”问题排查的通知
日期: 2024-04-0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职能部门: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工作提示》,强调坚决刹住部分地方基层违背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劳民伤财搞“新形象工程”等歪风邪气,推动树立正确政绩观、权力观。根据《关于坚决纠治部分地方基层搞“新形象工程”问题的通知》(陕纪办函〔2024〕10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坚决防范和纠治一些地方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仍然搞非必要、非急需项目,通过隐蔽形式、巧立名目搞“新形象工程”问题,重点排查忽视当地自然、人文条件,打造与自身实际不符的城市“名片”;打着“为民谋福祉”幌子超规模建设没有收益的民生类项目,甚至过度举债;为追求短期拉动效益,盲目上马大型景观项目;热衷在政府数字化建设中建巨幅大屏,搞重复建设;豪华“办节”,片面追求“人气”;创建文明城市只注重做“表面文章”;搞“精致”党务;斥巨资大建城市展览设施等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具体内容见附表1)

二、时间要求

4月15日前将《“新形象工程”问题排查整治统计表》交纪检监察室(尚勤楼512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新形象工程”问题严重脱离实际,加剧财政负担,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本质是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要以此次排查为契机,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

(二)深入排查整治。坚持边查找,边整改,对短期内有条件解决的,制定整改计划,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三)强化督导检查。纪检监察室将对排查工作督导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管理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政绩冲动,劳民伤财搞“新形象工程”问题;各单位切实加强制度执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有效防范有制度不执行,打折扣问题。


附件:“新形象工程”问题排查整治统计表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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