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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日期: 2024-05-0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五一”节将至,为常态长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现就廉洁过节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化学习教育,层层压实责任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附件1、2),深入开展党纪教育、警示教育,以案为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节日期间要落实学校关于稳定安全、值班值守等工作要求,教育引导教职员工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思想上划出“红线”,行动上筑牢“底线”,牢记“八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送各类礼品、礼金;

2.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3.严禁以各类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使用公车;

5.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

6.严禁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7.严禁酒驾醉驾行为;

8.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深化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

全校各级党组织坚持纠“四风”树新风,把弘扬新风正气与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带头厉行节约,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作风。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坚持严字当头,加强对“五一”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检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对师生反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查快处、精准追责问责、通报曝光,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醒悟、知止。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以强有力措施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举报电话:0917-3566198

举报邮箱:jjs3566223@163.com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2.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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