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发挥现场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全校处以上干部赴陕西省宝鸡监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时 间:2024年5月23日(周四全天)
2.地 点:陕西省宝鸡监狱
3.参加人员:校领导、全体处级干部
二、活动内容
1.参观监舍、劳动习艺车间、警示教育宣传牌等;
2.聆听教育改造科警示报告;
3.监狱内服刑人员现身说法;
4.廉政宣誓。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做好相关人员的通知,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需请假,请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因公时间冲突,请于5月22日(周三)中午12:00前联系纪委综合室进行调整。
2.参加人员按照分组分别于5月23日(星期四)上午8:20(第一组),下午13:20(第二组)、14:20(第三组)在高新校区图书馆北侧统一乘车前往。
3.活动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手提包以及其他通讯、存储设备等物品。相关物品可交由随车工作人员集中管理。
4.活动中需统一着正装(浅色衬衫),女士严禁着裙装。党员佩戴党徽。
5.活动过程中按要求需要接受检查,队列进行中要遵守相关纪律要求,不得随意脱离队列单独活动。
联系人:梁小云 联系电话:3566198
附件:分组名单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