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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12-3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强化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政治责任落实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以节点为“考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正风肃纪各项要求摆在突出位置,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见附件1、2),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绷紧廉洁纪律之弦,防止节日期间思想松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抵制歪风邪气,以自身正带动单位风清气正。

二、严明纪律规矩,弘扬勤俭廉洁的节日风气

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将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倡导清正廉洁、勤俭节约的优良风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勤俭文明过节。

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做到“十严禁”

1.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2.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财物;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食品、有价证券、购物卡、会员卡、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4.严禁奢侈浪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

5.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6.严禁违规举办、参加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庆典等活动;

7.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8.严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9.严禁值班值守人员脱岗、空岗、漏岗或酒后上岗;

10.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巩固整治成果,严格监督监察

巩固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成果,始终心怀戒惧、尚廉戒奢,文明节俭过“廉节”,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持续保持严的主基调,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节日期间“四风”等问题线索,从快从严查处。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促进务实节俭、清廉文明过节。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17-3566198

电子信箱:jjs3566223@163.com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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