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宝鸡文理学院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宝鸡文理学院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
抄送:校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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